想起了那段不想記得大於不想忘記的部分。
也許,記憶就是這樣難以捉摸,讓人又愛又恨吧。
在最不願提起的時候易起過往,卻又在很想記起什麼的時候,怎麼也吐不出半個畫面,半行字。












寒冷的黃昏時分,總會記憶起那段晚自習的時光。
一個人,坐在攀爬著小植物的白色木框下,吹著漸漸涼起來的風,看著光線一絲絲沒入地平線下;同時,也看著一點一點的人造光線出現在晚空中。









一個人的回憶總是忘得快,記得慢,也憶起的慢。









或許,是因為沒有讓別人知道的意義吧。










又或許,是憂鬱的氛圍找上了屬於我的那股寂寞氣息吧。
不管是太過快樂,或是太過悲傷的部粉,都鎖住了一般,無法擁有當時的完整。











不是不想愛,而是不敢愛,不會愛。
無法傷害不想傷害任何人的優柔寡斷,也是為了不傷害自己。
甚至,是一直拿偶像明星啊什麼的來當作感情慾望上的擋箭牌,也用來說服我自己罷了。


如果,感情總是這樣讓人傷神,也會讓人變的不像自己,那麼,這一切真的值得嗎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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